關於我們

重點事實

以下是關於 ICC FraudNet 的一些有趣事實

全球資產追回專家

ICC FraudNet 由數名頂尖資產追回律師於 2004 年創立,並與總部位於巴黎的國際商會(ICC)旗下反犯罪部門「ICC 商業犯罪服務處」合作。ICC FraudNet 的運作基地設於 ICC 商業犯罪服務處的倫敦辦公室。

我們的使命是為各類詐欺案件的受害者追查並追回資產及犯罪所得,包括但不限於貪腐、侵占、接管、加密貨幣及龐氏騙局。

本所成員在處理跨司法管轄區案件、管理法律團隊及專家方面具備高度專業技能與豐富經驗;我們善用網絡資源處理複雜案件,從而成功為受害者及債務人追回款項。

我們能提供哪些協助

透過無縫的全球資金轉帳,詐騙分子能夠瞬間竊取並將流動資產藏匿於全球各地的金融機構之中。這些資金雄厚、專業的犯罪集團,更借助網路隱蔽技術及銀行保密法的庇護而得逞。在追回資產時,時間就是關鍵。

在多個司法管轄區組建由資產追回專業人士組成的臨時國際團隊,不僅耗時、效率低下,而且成本高昂。此外,詐騙受害者會發現,對執法機關而言,詐騙案件的優先級較低,因為執法機關的重點在於刑事懲處,而非為詐騙受害者爭取賠償。

ICC FraudNet 的成員可透過日益增多的訴訟融資工具,協助債權人受害者及遺產受託人——包括受託人、清算人——進行相關工作。為籌措調查及追償工作的資金,可採用創新的費用安排,包括全額及混合式風險報酬安排,以及第三方融資。

我們的做法

國際刑事法院(ICC)FraudNet 的成員將首先從網絡內部組建一支戰略性的跨領域跨國團隊,成員包括資產追回律師、調查員及法證會計師。該團隊將迅速展開法證調查,並選定最適合的司法管轄區以啟動法院訴訟程序。

該團隊行動迅速且勤勉,運用《美國法典》第28編第1782條以及安東·皮勒(Anton Piller)/銀行家信託(Banker’s Trust)命令等專門的資訊披露、緘口令、封存令及調查令。憑藉這套專業的民事救濟手段,該團隊能夠迫使隱匿資產的第三方金融機構秘密披露關鍵資訊,同時不致讓被調查的詐欺犯察覺。 其他民事法院命令則賦予該團隊權限,得以取得文件並執行搜查及扣押行動,藉此為調查蒐集關鍵資訊。

在沒有民事救濟措施的司法管轄區,國際商會(ICC)FraudNet 團隊將與執法機關合作,凍結當地資產並追蹤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資產,以供民事或刑事訴訟之用。調查成功後,該團隊將透過多起同時進行的民事訴訟,在全球範圍內凍結目標對象的資產。

該團隊隨後會運用禁制令或凍結令,以防止詐騙犯及其同夥在資產被變現以清償受害人索賠之前,將資產出售或轉移。該團隊還會向可能因違反法律規定的受託責任及其他義務而須承擔法律責任的金融機構及其他專業人士,追討替代資產及賠償。這可能包括民事救濟、在刑事訴訟中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或兩者並行。

經驗

本所成員在欺詐追償的所有領域均具備豐富經驗,從最簡單、僅涉及單一司法管轄區的案件,到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金額達數十億美元的欺詐及貪腐案件,皆能勝任。

我們的 核心價值

我們的核心價值觀源自於我們的理念,也是會員加入本網絡時所作的承諾。

攜手合作,秉持包容精神

立志持續學習與進步

分享知識與技能

互相賦能,共創成功

國際商會(ICC)FraudNet諮詢委員會

諮詢委員會每兩年由成員選舉產生,旨在為該網絡提供建議,協助其發展並實現目標。

艾米·普里埃托(Aimee Prieto) ICC FraudNet

艾米·普里埃托

聯席執行主席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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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翁

聯席執行主席暨董事​

阿諾爾多·拉卡約 256x256

阿諾爾多·拉卡約

國際商會(ICC)FraudNet未來聯合執行主席

伊曼紐爾·卡列哈斯​256x256

伊曼紐爾·卡列哈斯

國際商會(ICC)FraudNet未來聯合執行主席

喬安妮爾·奧克萊里 256x256

喬安妮爾·奧克萊里

標準與程序委員會主席​

約翰·格林菲爾德

約翰·格林菲爾德

戰略夥伴委員會共同主席

約瑟夫·維萊賓斯基

策略夥伴委員會共同主席
​

塔拉·普洛霍茨基

市場推廣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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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愛德華·H·戴維斯

業務發展委員會共同主席

史蒂芬·貝克_256x256

史蒂芬·貝克

業務發展委員會共同主席

凱特·麥克馬洪

前聯席執行主席暨董事

羅德里戈·卡列哈斯​ ICC FraudNet

羅德里戈·卡列哈斯​

前聯席執行主席暨董事

巴巴吉德-奧貢迪佩

巴巴吉德·奧貢迪佩​

前聯席執行主席暨董事

米歇爾·卡拉奇(Michele Caratsch) ICC FraudNet

米歇爾·卡拉奇

前聯席執行主席暨董事

我們是全球首屈一指的資產追回法律網絡